融券
融券 securities lending。亦作:出借证券。证券公司将自有股票或客户投资账户中的股票借给做空投资者。投资者借证券来出售,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接受做空交易可以使证券公司赚取反方向交易佣金,同时可以使投资者锁定多仓风险。
20世纪60年代,融券已在发达国家形成专门的业务种类,在20世纪80、90代新兴资本市场兴起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但在我国,融券业务此前一直是属于禁止行为,不过和融资一样,融券屡禁不止,一直暗中生长。尤其是在最近几年的熊市中,这种业务大行其道,因为在单边下跌的股市任何买入股票的行为理论上都是错的,而将融来的股票在高位卖出并且在低位将股票接回成为了许多私募基金在熊市的生存之道,虽然这种相当于“做空”的行为因为政策方面的限制上不得台面,但却也有不小的生存空间[1] 。
融券的操作
投资者融入证券卖出,以保证金作为抵押,在规定的时间内,再以证券归还。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证券。买券还券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例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C,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券卖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C。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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