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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存放将征收存款准备金

信息来源:经济日报    2016-01-19 19:59    knroman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自1月25日起,对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央行表示,此举建立了对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进行逆周期调节的长效机制,是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助于抑制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的顺周期行为,引导境外金融机构加强人民币流动性管理,促进境外金融机构稳健经营,防范宏观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央行强调,对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是对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这一措施不会影响境内人民币流动性,中国人民银行将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稳步支持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健康发展。

  目前,境内大型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为17%,中小型银行为15%左右。业内人士预计,按目前境外人民币存款约1.3万亿元左右计算,此政策将锁定2200亿元至2500亿元的境外人民币流动性。

  境外金融机构不包括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境外央行类机构。201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文,规定将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存放纳入存款准备金交付范围,存款准备金率暂定为零。央行称,现在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工作,相关技术条件已经具备。

  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将进一步增加做空境外人民币的成本。与在岸人民币市场不同,境外离岸人民币市场存在大量远期、期货等衍生品交易,套利和做空交易占相当比重。香港是目前最重要的离岸人民币市场。

  申万宏源研究所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表示,离岸人民币流动性收紧,提升香港银行间市场人民币资金价格,将大幅拉高做空人民币的成本。中金首席经济学家梁红也认为,准备金新政有助抑制针对人民币的投机和套利行为,人民币汇率有望在央行多重支持措施下企稳。

  此前,监管部门曾出台规定,限制跨境套利和投机。比如对远期售汇征收20%风险准备金,以提升套利交易成本;重点监测银行代客售汇业务,严格管理个人购汇分拆交易行为等。


关键词:  

         金融机构    存款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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