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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号令】《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22号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5年11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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