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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寒冬生态圈调查 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困境

信息来源:凤凰财经    2014-09-10 09:36    knroman

  对煤炭进口的管理也不断加码。发改委要求切实加强煤炭质量监管,严格限制高硫、高灰分低质煤炭进口,加强对劣质煤发电企业的监管,将劣质煤使用数量与发电计划挂钩,并研究对于除褐煤之外的进口煤炭采取必要限制措施。

  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研究发展部经理刘志鹏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限制进口煤利用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北方港口库存下降是最直接的反映。近期,秦皇岛港存煤540万吨,国投曹妃甸港存煤589万吨,黄骅港存煤135万吨,北方主要运煤港口存煤均出现下滑。

  表现在煤炭价格上,受益于政策托底,近期煤炭价格小幅上涨。9月3日,环渤海5500大卡动力煤均价报收482元/吨,上涨4元/吨。这是连续下跌13周,累计下降59元/吨之后的首次上涨。

  煤炭销售企业人士分析,“预计9月、10月煤价止跌,并维持小幅上涨。当前煤炭市场走稳,主要受政策性救市预期影响,企业补库存积极性大。但由于实际的市场需求没有增加,当前的涨价实际上透支四季度的需求。”

  多挖煤不挣钱,少挖煤丢市场

  本轮煤炭行情下行自2012年上半年开始,煤价经过断崖式下跌后,进入持续低价阶段。对于山西、内蒙一些开采成本高的煤矿而言,煤价已经跌破成本线,关停是市场行为,不得不为之。

  与此同时,政府和行业协会也呼吁减产。一位山西电力行业协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近期山西省煤炭协会召开会议,号召煤炭企业限制煤炭产量,稳住煤价。按照目前国内供需平衡测算,全国煤炭富余量为2亿吨。如果减产2亿吨,煤价可能止跌企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主任钱平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限量保价的前提是只有少数几个主体参与,能够采取集体行动并对国际市场产生影响。如OPEC(石油输出国组织)石油生产国通过采取共同行动维护本国资源和利益,但国内煤炭市场主体分散,限产保价实施难度大。”

  目前,国内煤炭市场主体多,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下,企业总希望别人遵守减产承诺,借机抢占市场份额,而减产意味着丢掉市场。在这种逻辑下,一些煤炭企业采取“以量补价”、“降价促销”等方式自救,限产难以统一步调。

  对于一些资源为主的地区而言,是否响应减产也有不确定性。因为减产意味着让本已缩水的财政收入再打折扣,目前市县级政府并未对限产政策作出明确的安排。

  作为行业机构,煤炭工业协会近期不断宣贯“降价不能启动市场”的理念,提议必须防止“以量补价”的现象蔓延。通过限产方式,到年底将动力煤价格稳定在每大卡0.1-0.12元左右,即5500大卡的动力煤价维持在550元/吨左右。

  理论上讲,限产可以稳定煤价,但谁也不愿意因限产丢掉市场。一些煤炭生产企业提出,“力争客户不减、市场份额不降、商品煤综合售价不降”的目标;晋煤集团董事长贺天才更是提出,以品种结构换市场,以服务到位争市场,以快速反应抢市场,以资本投入赢市场,坚持“宁丢价、不丢市;宁丢价、不丢款”。

  相对于限产,这才是煤炭企业的心里话。事实上,企业增产的欲望也不能被控制。据煤炭协会统计,今年以来,全国17个主要产煤省区中有9个省区产量继续保持增长;在大型企业中,90家产量同比增长1%,其中前10家企业产量同比增长3%。

  前7个月,山西省煤炭产量5.6亿吨,同比增长4.2%。山西国资委也已经下发文件,要求省属重点煤矿执行限产计划,限产规模在4000-5000万吨。这一举措被倡导改革的专家认为是,计划经济手段的延续,缺乏市场意识。

  钱平凡说,“过去黄金十年,煤炭行业大规模集中投资,错过了改革的时机。目前正是煤炭行业实施改革、脱胎换骨的机会。政府应该更多引导企业转型,煤炭也应从卖煤炭向卖服务转型。靠行政干预无法形成市场,更无法稳定煤价。”

  煤炭企业人士建议,与其采取一刀切式的限产,莫如建立明确的煤矿产能退出机制。“现在的问题是,一些煤矿想停停不了,一些想生产却受到管制。”

  诸如山东、黑龙江、河南、西南地区的一些老矿区,承担企业办社会职能,历史包袱重,应该停产却不能停,产一吨赔一吨,企业关停甚至需要地方政府审批。对于神华这样的大型企业而言,煤质好、煤电路港航一体化经营模式具有成本优势和市场资源,强行减产违背市场规律。

  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并严管进口

  产能过剩、进口冲击困扰国内煤炭市场。

  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数据,2006年到2013年底煤炭新增产能26亿吨以上,且有11亿多吨的在建项目,大量煤矿产能集中释放,再加上进口冲击构成“内忧外患”的局面。

  在煤炭市场行情好的时候,超产是行业的常态。为保证安全生产、稳定市场供需,超能力生产首先得到打压;面对国际煤炭冲击,国家正在研究设定门槛。

  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制止未核准先生产、未取证生产行为。所有未经核准但已建成并组织生产的煤矿,一律停产;所有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不得投入生产。

  中国煤炭协会副会长姜智敏近期在2014中国煤焦钢产业大会上解释称,“所有的矿厂必须向全社会承诺不能超能力生产,如果出现超能力生产,发生事故要吊销矿厂的安全生产资格证,而且还有很重的罚款。如果上级发超能力的计划,发生事故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关键词:  

         煤炭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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