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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多城业主“弃房断供” 有开发商被迫给补偿

信息来源:凤凰财经    2014-08-07 09:49    knroman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数据显示,1-6月份,全国商品房成交均价同比下降0.8%,较1-5月份加大0.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成交均价下降1.5%。即使是在全国横向比较,杭州也是房价下跌幅度较大的城市。今年2季度成交均价为15389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2.2%。

  专家认为“弃房不可取”

  至于上述楼盘业主违约“弃房”的原因,开发商昆仑之都法务部人士表示,“我们不清楚,那要问业主自己。”

  前述中介也表示,“这些豪宅购买时价格多在600万以上,1000多万的也很多,很多人购房也是为了投资。现在房价跌了那么多,每个月要还的贷款都是几万元,未来还要还几百万。所以不少人觉得,长痛不如短痛,就算亏损一些首付和已经支付的利息,也还是扔给银行算了。”

  业内人士认为,除了房价下跌,持有住房价格远低于个人继续要交纳按揭贷款的价格,导致房屋变成“负资产”出现主动弃房外,更有可能是购房者自身财务出现问题,或者房团资金链断裂而“断供”。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认为,按揭贷款违约现象增加,有几个原因。一是部分区域确实出现了房屋价格下跌幅度大于按揭贷款的额度,进而使得此类住宅业主的还贷积极性下滑。

  二是此前商业银行对购房者的信贷资格审核不严。从实际情况看,很多银行给购房者的评估过程中,往往面临打分不严、评估值注水的情况。最典型的就是购房者的收入状况,其实是可以造假的。这往往使得按揭贷款的能力被虚假抬高,进而使得后期的还贷面临压力。

 

  严跃进认为,房价下跌,确实会给客户的违约提供了理由。“从契约订立的角度看,买卖双方都是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签订协议的。既然允许房价上涨带来的利好存在,也就允许房价下跌的风险存在。只有这样才是一个公平的交易机制。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弃房潮并不会马上出现。但确实要警惕这样一种压力。”

  不过从法律的角度,因为房价下跌而“弃房”拒还银行贷款似乎并不可取。

  北京市立圣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也表示,住房按揭贷款一般以房产作为抵押,业主贷款逾期不还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后,如果业主没有其他资产可以偿还贷款,法院通常会拍卖房产。拍卖所得的资金银行作为抵押权人第一顺位受偿。如果足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和违约金的,剩余的会返还给房主。如果拍卖得的资金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的,法院还会追缴业主的其他资产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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