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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民营银行获批筹建:承担剩余风险

信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4-07-26 21:39    admin

此外,银监会也在积极考虑扩大民营银行的试点工作。“银监会正在研究论证扩大试点的有关事宜,很多中西部地区,有意向的民营企业,都和银监会保持密切的沟通。”杨丽平说。

鼓励承担风险 严限关联交易

关于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本次获得批准的三家民营银行发起人均在以认购股份对银行承担责任的基础上,承担了更多的责任。

“目前上报的民营银行虽然在剩余风险处置安排上各有不同,但大意是一样的。表示接受监管机构的延伸监管,如果面临破产风险,净资产不足以覆盖债务的情况,将会以企业净资产或其实际控制人的净资产,给予全部或部分赔付。” 杨爽说。

“在存保制度全面建立之前,我们鼓励民营银行承担剩余风险,这也是经营过程中的一个增信的手段,通过这个手段来增加信用,使存款人有更强的信心。”杨丽平说。

此外,银监会正在研究起草专门的民营银行监管指引,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按照审慎标准对试点的民营银行进行监管,并根据民营银行的特点,重点强加关联交易的监管。

“过去的一些经验证明民营银行比较容易出现关联交易。因此,我们设计了一些具体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关联交易风险。”杨丽平举例称,落实对试点银行股东的延伸监管;鼓励银行股东及其关联企业自愿放弃获得关联贷款的权利;对其他合规的关联交易,采取逐项事前报告的方式,将减少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的风险。

另外,在民营商业银行持股比例上,单一发起人持股比例最高可以达到30%,突破了原来20%的比例限制。(编辑 衣鹏 张凡 申剑丽)


关键词:  

         民营银行    剩余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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