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末公积金余额将达3.58万亿 制度正当性丧失
信息来源:超级投顾网 2014-07-24 10:39 knroman
时代周报:有人建议废除公积金制度,您有什么看法?如果您不同意废除的话,认为是否应该进行改革?
唐钧:我们从1999年以来一直提建议,把社保资金跟住房公积金合并,老百姓可以用这个钱去买房、看病。
前几年开始就有些省市出台政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缴存职工本人来说,一旦患了大病,在医疗保险并不能全额支付医疗费以致产生大额“自费”时,就有可能先卖了自己住的房子解燃眉之急,何况住房公积金。反过来说,如果公积金账户中明明存了一笔钱,但却不能用于医疗,眼睁睁地看着“缴存职工”死去,又于心何忍?在现代社会中,疾病永远是最大的社会经济风险。所以,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设计中,必须有个轻重缓急的排序。所以对住房公积金这样的政策安排是很有道理的。
个人财产收益应归个人
时代周报:有评论指出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与公积金缴存者完全“绝缘”,在您看来现在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使用有哪些不合理?
唐钧:个人账户是个人财产,所以公积金的收益应该归个人,否则就没有正当性。
2004年出台的财政部 、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 [微博 ]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物权法的规定,显而易见的是,这笔“储金”生出的增值利润,自然而然也就应该归职工个人所有。
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的一个最基本的差别就是:去银行存款是自愿的,而住房公积金则不同,是“强制性”储蓄,“国家”二话不说,就从你的工资中扣走了,然后还从你的“老板”那里又拿了一份。这样的运作方式就使“缴存人”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同于一般储蓄。国家强制性地筹措这笔钱,理由自然是为缴存人着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其中一个最基本的要点就是产权问题。因此,在处理“增值收益”时,就得分外谨慎。
从公平角度来讲,建议“增值收益”给到退休时从未动用过住房公积金的人“分红”,以表示对他们“无私贡献”的回报。
时代周报:有关职能部门如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公积金收益中抽水,您认为是否合理?
唐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解释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我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合理,理由如上,个人财产的收益应该归个人,而不是财政,不合理的规定就需要修改。
公积金管理难监管
时代周报:在具体管理制度上,目前的公积金管理体制有哪些漏洞?
唐钧:世纪之交时,据说曾有2600多个管理机构将其七零八碎地瓜分。后来经过多年的改革归并,管理机构的数字下降到606个。但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应该只有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可以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这个标准,可以设立管理机构的城市全国共有342个。因此,其余264个实际上就是违规设立的,其中包括“省直的”、“区县的”或者“行业的”。
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一位经济学家曾经评价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这些由政府管理的巨额资金虽然是一笔独立运作的公共基金,但在政府急需用钱时,肯定会情不自禁地想动用它。为此,新加坡政府对中央公积金立下了极为严格的管理制度,使这位经济学家的预言没能成为现实。
然而,中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现在却被地方和行业的管理机构操控,在这些管理机构的背后都有着一位或几位具有绝对权威的“大老板”,当地方或行业急需用钱时,他们会不会“情不自禁”?当然,这还是用到地方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利益”上。再进一步,如此管理体制,又有让贪腐分子伸手的漏洞。
根据新闻报道,各地自行开发的公积金管理系统达数百套,每个系统动辄花费数百万元到上千万元,每年还有几十万、上百万元的升级维护费用。几百个系统的开发,几个亿的投入,来管一个公积金,浪费惊人。为什么各地都要自行开发公积金管理系统,明眼人一看就明白,电脑系统开发的经费中可以“运作”的“空间”太大了,其中的猫腻自不待言。更重要的是,各地自行其是地开发管理系统,就不能让管理系统互通互联。
100万与3万
六安瓜片
前两年,准备了很久,打算去罗布泊转转,唯一疏忽了的,就是一颗摇摇欲坠的烂牙。果然,刚刚抵达罗布泊湖心,牙痛夺走了我所有的好奇心。一怒之下,喝了二两伊力特 ,自己把烂牙拔掉了。
回到自己的城市。找了朋友打听,说种牙需要1.5万元。善解人意的老婆说,你把公积金取出来去补吧。
这个平时不会出现在生活中的词语,在这个瞬间给了我一个暴栗。上次整好是一年前,因为结婚从女友升级为贱内的她吩咐说,你工作都8年了,把公积金取出来吧。在南方这个一线城市,一旦有了房子,或者结婚证上另一半有房子的话,提取公积金是件很容易的事。所以大家总想动点公积金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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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