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化工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05-14 17:14 knroman
5.非我省企事业单位申报评审人员:须由中央驻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或所在地区省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申报材料。
6.用人单位、各级部门审核公示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6。
四、相关工作要求
进一步规范申报推荐审核程序
1.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填报申报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对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2.各级审核推荐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和用人单位申报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推荐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3.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相关附件请在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yncc.cn/culture.aspx?classid=31)集团文化/职称评审栏下载。
联系人:李凤珍,电话:0871—65115560。
平台技术人员电话:0871—65836836、65353824、65862043。
附件:
1.个人职称申报操作说明
2.职称申报个人填写业绩档案操作及单位审核操作说明
3.单位注册、主管部门审核操作说明
4.职称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操作说明
5.职称申报用人单位公示操作说明
关键词:
化工工程 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