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30亿矿产信托未了事:私银客户欲追讨欠息
信息来源:金融时报 2014-02-11 09:36 knroman
当外界以为中诚信托的“诚至金开1号”兑付一事已经划上句号时,不少投资者却依然正努力追讨利息。
2月7日,上海一位投资者向记者称,其准备追讨的利息由两部分组成,以300万元投资本金计算,合计约25.7万元。年前签了《授权委托书》后,投资者的本金已安全到账。
一位关注此事的财富管理机构高管总结,从整个事件的演变看,首先私人银行和信托机构在风险处理等方面的应对机制并不成熟,最终招致高净值投资者的不安和异议;其次投资者也要明白,在私人银行购买的产品并非就是最安全的,不要迷信“刚性兑付”神话,一旦出风险,之前任何承诺的高端服务都是苍白无力的。
授权委托的三个承诺
首先投资者要同意转让全部信托受益权;其次包括与受益权相关的所有权益;再者转让价格为对应的本金金额。
记者了解到,产品兑付前夜,投资者被要求到所在支行签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有三个重点:首先投资者同意转让全部信托受益权;其次包括与受益权相关的所有权益;再者转让价格为对应的本金金额。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从描述上看,它约束了投资者获取利息的申诉权,但最终还看投资者与工行和中诚信托的交涉情况。
签字后第二天本金就到账了。当时不少投资者都向支行工作人员声明,本金拿回后,将保留继续追讨利息的权利。
他们所提到的利息,是指在2013年12月底,诚至金开1号产品的第三次付息金额比前两次大大缩水,仅相当于年化收益率2.85%的水平。这根导火索也点燃了众多该产品投资者的不安。他们中的不少人多次找到私人银行财富顾问问询,但并没有得到来自银行的明确答复。
随后的1个月,投资者、银行、信托公司间的博弈不断上演。1月16日,中诚信托正式表示,信托财产在2014年1月31日前变现还存在不确定性。
各方压力下,中诚信托才在1月22日公告,称正与有意向的若干投资者商谈,就具体投资细节加紧磋商。同时信托资金投向的交城神宇煤矿终于取得换发的采矿许可证。临县白家峁村也一致同意无条件配合并支持白家峁煤矿审批事宜。
不过,就在投资者们心里稍微安定时,1月24日工行董事长姜建清公开表示,银行不会对该产品进行刚性兑付。
3天后,中诚信托一纸公告称与意向投资者达成一致,由第三方接盘解决兑付压力。此后便出现了上述签订授权委托书的一幕。
上述解决方案下,记者计算发现,相当于投资者购买这款3年期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从10.5%降至7.95%左右,低于当时发行的集合信托产品平均8.51%的年化收益率。
关键词:
中诚 矿产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