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2020-12-03 19:26 knroman
7. 2021年6月15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22日前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8.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一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五、其他要求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2021年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到考生,确保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五)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