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白”商标案终“大白”:还是江小白酒业的
信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20-01-06 19:16 knroman
此外,在江津酒厂一审法院开庭后提交的审计报告中,“‘江小白’白酒2011年4月至2013年1月销售额为367032.05元,销售毛利为165325.20元”。后在江津酒厂提交的其于2012年2月15日与宝兴玻璃公司签订的购买“我是江小白瓶”的合同金额为69万元,远高于审计报告统计的销售额和销售毛利,也进一步表明无法认定该审计报告的真实性。
由此,存在过经销关系的新蓝图公司和江津酒厂在定制产品的开发中,关于知识产权的争议终于尘埃落定。
酒行业中,定制开发企业从弱小到壮大,从依托现有酒厂到后来“脱钩”已成常态,甚至出现代工开发产品者业绩增长速度反超原有酒厂的情形。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如何处理好对企业至关重要的品牌、商标、外观设计、包装等知识产权,不至于成为制约双方前进的桎梏,已成为行业里的代表性问题。同在去年底发酵的酒鬼酒“甜蜜素”质量投诉事件,背后依然是定制开发商和酒厂的知识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