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信息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2019-10-22 16:40 knroman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从业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完成个人信息更新。
第九条 中国银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布资格证书的登记情况,建立持证人员的诚信档案,并为用人单位提供取得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信息查询的服务。
第四章 罚则
第十条 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取消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并报相关部门和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工作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考试办公室取消并收回证书。
第十二条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处理。
第十三条 对伪造资格证书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适用该办法。
关键词:
银行 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