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信息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2019-10-22 16:40 knroman
(四)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结束后,等候证书发放。
第五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以下职业素质:
(一)了解银行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二)能够运用本专业岗位的业务知识,处理一般性银行业务;
(三)有与本专业岗位相适应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四)具备处理与本专业岗位相关的,银行其他业务的基本能力。
第三章 资格证书的登记
第六条 资格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登记服务的具体工作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
第七条 持证人员应于持证之日起,下一个自然年12月31日前登陆系统完成证书登记工作。此后,每一个自然年12月31日前均需完成上述登记工作。
第八条 持证人员办理资格证书登记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
关键词:
银行 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