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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兴杰 :城镇化,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波?

信息来源:新金融观察报    2013-12-15 02:59    knroman

城镇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造城运动’,更不意味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而是一场基于权利普惠的经济革命。城镇化是中国经济从‘追赶型’向‘赶超型’发展的转折点,基于权利之上的经济增长才可能完成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才可能是稳定、协调与可持续的。

新型城镇化被写入十八大报告之中,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城镇化将作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而得到广泛关注。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三波快速增长时期,城镇化能否承担起第四波经济增长的重任呢?这取决于城镇化是作为经济增长的工具还是目的。

1978年的农村改革释放了农民的积极性,激活了农业的活力;1992年打破了“姓资姓社”的争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中国经济快速增 长;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纵观三波增长,大抵可以归为“追赶战略”的落实,换言之,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得益于 “后发优势”。经济史学家格申克龙认为,“后发国家的增长速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落后程度,当落后程度减小之后,增长速度便下滑。”中国的三波增长浪潮是 在弥合与先进国家之间的差距,其工业化模式也是沿着既定道路前行,释放了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活力。

随着中国GDP跃居世界第二,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而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追赶战略”的效能也释放殆尽,如何寻找新的增长点,并且越过“中等收入陷阱”便成为未来中国面临的核心议题。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被称为新的“四化”建设,工业化与信息化,不言而喻,依然是中国追赶先进工业国家的重要内容,提升中国在世界产业链中的位次。城镇化则是中国经济结构性调整的关键一环,也是弥合城市与农村之间鸿沟的桥梁。

城镇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造城运动”,更不意味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而是一场基于权利普惠的经济革命。城镇化,或可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支点,但是它不应该成为助推GDP增长的工具。

城市史专家亨利·皮雷纳曾有句断言:“在任何一种文明中,城市生活的发展都必须依靠工商业。气候、民族和宗教的差异,与时代的不同一样,对于这一事 实来说是无关紧要的。”皮雷纳似乎确立了一种城市化的“铁律”:工商业先行,城市化是一种自发秩序的结果。以“市”带动“城”的发展,“市”,不仅是市 场、市集,更是一种交易的空间与制度,不仅需要一定的场地,还需要各种规则、法律的保护;“城”,则意味着一种自治的公共空间的形成,服务于工商业的发 展。这也是城市化的逻辑所在:城市是权利的集束,包括人身自由、司法权、治安权、财产权等,如欧洲一句谚语所说:“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城市实现了权利 的均等化与普惠,正基于此,城市化才会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形成一个橄榄形的中产阶级队伍,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中国的城市化率超过50%,在统计学意义上,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旗鼓相当,但是从权利落实角度而言,城市化率在35%左右,在城市中的农民工并没有 成为市民,无法享受到城市给予的权利与福利。中国的城市化率,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上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城乡二元结构不仅体现在经济模式上,也表 现在权利实施方面,因此,城镇化扮演着破解城乡对立的关键角色。

古典政 治经济学认为,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经济增长取决于土地、劳动力的优化配置,城镇化意味着土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从而为中国经济的第四波增 长浪潮注入活力。廉价劳动力的时代已经终结,但并不意味着劳动力短缺,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还并未完成。青壮年劳动力在城市中并没有“安居”,也就无 法“乐业”。

囿于户籍制度,农民工在城市中难以扎根,单是“子女就学难”一项就让农民工成为城市中的“异乡人”。即便如此,农民工在城市务工的时间也正在延长, 一项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农民工从开始进城务工到返乡的平均时间将近9年,而2008年为7.8年。如果能解决农民工在城市的“平权”问题,让农民工 真正成为“市民”,那么,中国的人口红利不但将继续,而且会提供一支高水平的劳动力大军。在欧洲中世纪,农奴逃进城市并居住1年零1天便可以成为市民,农 奴主就不能再将其抓回去。中国的城镇化需要终结农民工作为“候鸟”迁徙于城乡之间的命运,唯有如此,城乡二元对立才会慢慢化解。


关键词:  

         城镇化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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