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始全国推广!包容创新领域
信息来源:北京商报 2017-12-11 09:31 knroman
在经过两年试点之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步入全国推广阶段。12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央行副行长易纲指出,两年的试点,在吸引外资和企业方面取得成效。不过,在试点中也存在透明度较低、管理主体多等六方面问题;下一阶段,要简化负面清单,对创新领域要实行包容式管理。
负面清单制度全国推广
12月10日,在主题为“国家发展进程中的改革开放”的第二届国家发展论坛上,易纲提到,到2018年之后,将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包括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初始投资、扩大投资、并购投资等投资经营行为及其他市场进入行为。对于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自贸区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波表示,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即法不禁止即可为的思维。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权限受到非常明确的规定和制约,若是正面清单就相对模糊。
从实践来看,负面清单近两年的实施包括央行等金融监管机构给予上海自贸区的支持措施,使得自贸区内有外资、民资等更多主体竞争,金融服务更高效,另外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本账户开放,使得企业投融资更便利。
早在2015年10月,央行等六部委和上海市政府针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印发方案,明确提出“不断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金融服务业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今年6月28日,上海自贸区官网发布《指引》,列明外资投资设立金融机构管理(市场准入限制)和外资准入后业务管理措施(国民待遇限制)两方面,共10个类别、48项特别管理措施。
在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看来,金融业对外开放只是负面清单管理的一部分内容,是最为核心、最为关键也是内外影响力最大的改革。未来负面清单管理最关键的行业或领域即为金融业的对内和对外开放。
试点仍存六大问题
2015年12月-2017年12月,两年多的时间里在不断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相应的体制机制,率先建立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个自贸区,在吸引外资和企业方面取得成效。不过,易纲提到,在试点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透明度较低、管理主体多、准入门槛偏高、程序较复杂、管理体系较复杂等六大方面问题。
在成果方面,易纲在11月发表的署名文章中指出,在负面清单改革中政府审批边界逐步缩小,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不断扩大。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已由2013年的190项减少至2017年的95项,总量减少了50%,减少最多的是制造业,从2013年的63项减少至14项。我国吸引外资的能力不断增强,四大自贸试验区去年实际吸收外资达879.6亿元,同比增长81.3%。
对于试点中发现的问题,黄志龙表示,负面清单管理对于中国的市场准入、外资准入管理是革命性的突破,是与国际接轨的重大改革,出现透明度低、管理主体多、准入门槛偏高等问题是必然的。比如准入门槛偏高主要是监管部门的权力观念浓厚。
以金融对外开放为例,分析人士认为有利有弊。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黄益平此前在解读《2017·径山报告》时表示,金融对外开放上,短期内主要考虑实现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尤其是在股权比例的限制、业务范围的限制和牌照发放方面的限制,在这些方面应该做比较大力度的开放。
对创新领域包容式管理
根据国务院2015年10月印发《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安排,2015年底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累经验、逐步完善,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的体制机制,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易纲认为,负面清单制度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中国很多新兴业态如网约车、共享单车等都不是政府规划出来的,都不在原先的正面清单中。他指出,要清醒地认识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一个新生事物,国内没有实践基础,国外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实践中不可避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易纲提到,包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坚持法定的原则,地方政府和各部门必须服从国务院制定的负面清单;要逐步简化负面清单,对很多创新的领域要实行包容式的管理,要允许创新,要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配套制度;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要进行安全审查;要做好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法律法规的衔接等。
关键词:
制度、推广、创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