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证监稽查20大典型违法案例
信息来源:证监会 2017-03-12 09:22 knroman
(九)康华农业、步森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方”财务造假第一案
本案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造假案。广西证监局调查组对重组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企业客户等20多个涉案主体开展全面调查,成功克服了系统造假手段隐秘、部分证据被销毁或隐匿、调查对象不配合等困难,快速查实了康华农业为实现上市目的,长期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性财务造假,造假金额巨大,造假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事实。康华农业被顶格处罚60万元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名责任人员被采取市场禁入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浙江步森股份因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被依法处罚30万元。本案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已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目前正在处理过程中。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首批部署查处案件之一。
(十)参仙源财务造假案——新三板财务造假第一案
参仙源通过少计成本、价格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方式虚增利润1.29亿余元。2016年7月8日,证监会依法对参仙源处以60万元顶格罚;并对时任公司董事长于成波、总经理李殿文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以及5-30万元不等的罚款,参仙源案是新三板领域查处的首个财务造假案例。证监会将不断加大对新三板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有效的监管维护新三板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中介机构违法违规
(十一)中德证券财务顾问业务未勤勉尽责案——推动财务顾问归位尽责
2016年2月,云南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案违法线索。经查,在沈机集团拟向紫光卓远转让昆明机床股份过程中,昆明机床、沈机集团未披露“3个月自动解除”等协议生效条件和特殊条款,紫光卓远未完整披露协议的生效条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且沈机集团、紫光卓远未按照规定披露沈机集团回购昆明机床资产的股份转让补充协议。中德证券作为紫光卓远聘请的财务顾问,为自己撰写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了核查意见和声明,未勤勉尽责,导致未发现紫光卓远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证监会已对中德证券作出没收业务收入3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的处罚。本案的依法查处与公开,对推动证券服务机构与人员归位尽责,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十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未勤勉尽责案——整治审计、评估行业乱象
本案来源于稽查总队在查处“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首批部署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立信会计事务所在为大智慧开展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大智慧下属公司股股东权益价值评估过程中,违反多项执业准则规定,包括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遗漏、未披露评估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未对现金等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评估报告出具日期早于内部审核日期等。两家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监会依法没收上述机构相关业务收入,并分别处以违法所得三倍金额的罚款。证监会将突出强化中介机构检查验证、专业把关的法定职责定位,切实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三)利安达会计事务所违法违规案——“屡禁不止”审计机构被严厉监管
关键词:
稽查 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