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证监稽查20大典型违法案例
信息来源:证监会 2017-03-12 09:22 knroman
(五)朱炜明“抢帽子”操纵案——“抢帽子”戏法终归伏法
此案是一起典型的证券从业人员用“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非法获利的案件。上海证监局调查发现,原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利用其掌握、控制的亲属的证券账户事先购买了“利源精制”、“万马股份”等十只股票。随后,朱炜明利用其在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栏目担任特邀嘉宾的身份,在节目中公开评价、预测上述股票,并在节目播出后的3个交易日内卖出,获利近44万元。调查同时发现,朱炜明在2010年8月20日起约四年内,通过其控制的亲属的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交易,构成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违法所得约400万人民币。证监会依法对朱炜明上述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朱炜明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该案的及时查办为证券行业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也警示证券行业须加强对从业人员参与证券类节目的有效内控,对参与证券类媒体节目的关键人员加强审核,增强制度约束和道德操守、法律意识的教育。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四批部署查处案件之一。
(六)任良成操纵多只股票案——大宗交易接盘后操纵股价卖出获利累犯遭重罚
任良成以上海任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任良成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平台,专营股票大宗交易业务。2011年以来,任良成数次通过大宗交易接盘股票后,在二级市场上操纵股价并卖出获利,已被证监会多次查处。其中,2014年4月至12月,为先后完成大宗交易买入的16只股票在二级市场的顺利卖出,任良成在大宗交易日之前或之后,控制使用员工和融资方提供的数十个证券账户,在盘中通过高价申报、撤销申报等手段,使股票价格产生较大的涨幅,并于大宗交易日后的次日或几日内卖出。2016年11月,证监会依法没收任良成上述违法行为所得9999余万元,并处以两倍罚款,罚没金额合计近3亿元。
二、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
(七)辽宁振隆特产财务造假案——IPO财务造假主动撤回材料同样顶格罚
辽宁振隆特产2013年至2015年向证监会申报的四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在证监会对振隆特产开展专项财务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后,2015年6月10日,振隆特产撤回IPO申请。证监会依法对振隆特产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决定没收其保荐机构信达证券、律师事务所中银律所的业务收入,分别处以320万元罚款、120万元罚款。虽然振隆特产主动撤回了IPO申请,但其造假行为已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证监会仍予以顶格处罚。辽宁振隆特产案向市场有力传导了证监会“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涉案主体、绝不放过任何一项违法失职行为、绝不放过任何一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挡在IPO大门之外的决心。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五批部署查处案件之一。
(八)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欺诈发行强制退市第一案
欣泰电气为实现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目的,报送包含虚假财务报告的发行申请材料,骗取发行核准;上市后继续披露虚假财务报告,构成欺诈发行、虚假陈述。证监会依法对欣泰电气及其17名现任或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德乙,时任总会计师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随即对欣泰电气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兴业证券主动出资5.5亿元设立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此外,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欣泰电气涉嫌犯罪案件,并对欣泰电气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依法查处。本案中监管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民事和刑事手段,严惩IPO欺诈发行,对市场形成有力震慑,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五批部署查处的案件之一。
关键词:
稽查 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