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证监稽查20大典型违法案例
信息来源:证监会 2017-03-12 09:22 knroman
一、操纵市场
(一)唐某博等人操纵市场案——沪港通跨境操纵第一案
本案系证监会成功查获的首起不法投资者绕道香港开立证券账户,借道“沪股通”交易机制反向操纵A股的新型案件。2010年以来,唐某博等多次、反复在境内或跨境实施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唐某博及其关联人员唐某子、袁某林等人因操纵市场、超比例持股未披露等违法违规活动被证监会多次查处。近期调查发现,唐某博等人利用在香港和内地开立的证券账户,操纵“沪港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通过制造人为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误导其他投资者参与交易,实施跨境操纵;此外,还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操纵其他5只内地股票;两起案件非法获利近3亿元。本案的成功查获是对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跨境执法合作有效性的实战检验,也是两会携手共同维护两地市场秩序的经典案例。在沪港通平稳运行近两年、深港通即将开通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对市场具有示范效应和警示意义。
(二)朱德洪、上海永邦合谋操纵“宏达新材”案——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处罚第一案
上市公司宏达新材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与私募机构上海永邦投资有限公司合谋利用资金、信息优势操纵“宏达新材”股价,其中,朱德洪负责寻找并购重组题材和热点、控制有关信息披露时点,并提供交易资金支持,上海永邦通过连续交易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案发不足一年时间,深圳专员办调查组即成功还原出多手法操纵、多股操纵、内幕交易、超比例持股等违法手法相互交织、盘根错节的新型案件全貌,操纵行为人虽交易亏损但仍被处以300万元的法定最高罚款,有力震慑了上市公司、私募机构假借“市值管理”名义“讲故事,炒股价”的乱象。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三批部署查处的案件之一。
(三)中鑫富盈、吴峻乐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案——刷新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没金额最高记录
稽查总队调查组针对伞形账户隐蔽复杂、地域分布广泛、涉案主体规避调查等难点一一击破,迅速查明中鑫富盈控制使用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11个子账户)、吴峻东控制使用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18个子账户)及4个个人账户,合谋通过连续交易、自买自卖等方式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的违法事实。该案从发现违规线索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用时不到2月。中鑫富盈、吴峻乐因操纵“特力A”分别被给予违法所得“没一罚三”、“没一罚二”的罚款,罚没共计11亿余元,刷新了证监会最高行政处罚罚没金额记录。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七批部署查处的案件之一。
(四)姜为操纵“甲醇1501合约”操纵案——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合约价格刑事案件
2014年11月14日至12月16日,为确保所持买期套保持仓顺利进入交割月,国内第一大甲醇贸易商欣华欣公司时任总经理姜为运用42个机构账户和个人账户,通过囤积甲醇现货和集中资金优势(共动用资金14亿余元)、持仓优势操纵“甲醇1501合约”,被证监会依法处以10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期货市场禁入措施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广东证监局与郑州商品交易所联合监管执法,高效完成了涉及16个省份共计145个期货账户、143个银行账户的取证工作,案件自立案到做出行政处罚不足半年。2016年12月26日,法庭一审判决姜为犯操纵期货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本案系“2015年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首批部署查处案件之一。
关键词:
稽查 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