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信息来源:金融范 2016-04-22 18:47 knroman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我国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2]。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地级市(地区、盟、州)为子总体,采取分层、二阶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样方法,最终样本量为2131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55%。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精心组织和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项调查任务。现将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为137349万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133972万人相比,五年共增加3377万人,增长2.52%,年平均增长率为0.50%。
二、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3]4094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6935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持平。
三、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0356万人,占51.22%;女性人口为66993万人,占48.7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20下降为105.02。
四、年龄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4]为22696万人,占16.52%;15-59岁人口为92471万人,占67.33%;60岁及以上人口为22182万人,占16.1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374万人,占10.47%。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0.0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2.8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8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60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5614万人,占91.4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735万人,占8.54%。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021万人,增长2.4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56万人,增长3.13%。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为17093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人口为21084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为48942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3345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关键词:
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