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次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公告
信息来源:证券业协会 2015-10-28 11:09 knroman
2015年11月28日、29日将举行第四次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类别包括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和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1、一般从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
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于2015年9月25日15:00开始,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并按照要求报名。为避免信息泄露,考生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进行报名。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18:00。
三、报名缴费
考试报名费为人民币61元/科,通过网络在线支付。
已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报名结束前可申请退费(详见报名须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参加考试等理由要求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科目
(一)一般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共六个科目,分为改革后两科和改革前四科。改革后考试科目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改革前考试科目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及《证券发行与承销》。
(二)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
1、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的科目为《投资银行业务》。
2、证券分析师胜任能力考试的科目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关键词: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