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副行长就放开存款利率上限与专家座谈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015-10-28 09:59 knroman
尽管如此,现在仍然能够看到银行对行政管理的依赖。比如,去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住房抵押贷款,营销人员会极力推介,说这是我行专门为客户制定的优惠政策,对客户如何有利,如何比其他银行有竞争力等等。但如果问利率能否再优惠一点,银行人员则会说,那不行,利率是央行定的。这个态度转变很有意思。一有难以解释的事,就马上拉上央行,说明还是有一定依赖心理。如果利率行政管制基本取消了,商业银行就会更加独立的以市场化的方式去面对客户的需求和竞争的压力。
五、局部的市场化容易导致双轨制,造成扭曲。在双轨制下,通常轨内的价格比较低,轨外的价格偏高。20世纪80年代,刚开始搞价格市场化,市场上的钢材价格非常贵,体制内的钢价则很低,结果产生了很多投机倒把和倒买倒卖现象。
在最初允许银行开办理财产品业务时,理财产品的利率特别高,轨内的储蓄产品则相对较低。轨外的产品多了以后,两边的价格开始向中间收敛。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容易造成一种恐惧,即担心利率市场化有可能会使所有的利率都向理财产品的高利率水平靠拢。其实,这个担心是多余的,不符合社会资金的总供求关系。
六、银行信息成本的大幅下降也要求利率应该予以灵活反映。银行的存款产品,包括部分贷款产品,其定价高度依赖于数据处理的成本。在计算机系统、网络、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并得到大规模运用的过程中,对金融业务特别是数据处理的成本带来了巨大变化,这时价格也理应出现相应变化。如果不让这个变化在价格上有所表现,就有可能在双轨制中通过另外一轨去表现,从而造成很多问题。
在存款方面,老牌市场经济国家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经验表明,活期存款(Demand Deposit)或者叫支票存款涉及大量信息处理,银行成本非常高,同时客户有可能随时提取使用,所以最初银行对这类存款是不付息的。美国之前的Q条例中很重要的一个条款是,禁止联邦储备体系的会员银行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随着信息处理的效率逐步提高,加之20世纪80年代后期美国废除了Q条例,银行开始对活期存款支付一点利息。但在美国,活期存款的利息很低。中国的活期存款利率目前是0.35%左右,远高于美国。
信息处理成本的大幅下降,主要得益于计算机、网络出现后形成的电子化处理,效率大大提升。信息处理成本大幅下降后,加上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公司通过金融创新用行动发起了挑战,提高了部分客户对存款收益率的预期。当然,互联网公司最开始是利用货币市场基金,走了双轨制的路子。可以预见,将来竞争格局的变化仍与科技和成本的变化有很大关系。
七、利率市场化并非一放了之,利率仍然是需要调控的。利率既是资源配置的结果,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同时利率也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也是国务院领导同志反复强调的。从微观上讲,利率市场化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从宏观调控角度讲,利率市场化以后,并不是要一放了之,还是要根据逆周期调控的需要和宏观调控的整体取向,对利率进行调控。具体讲,要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的不同阶段,以及不同的通货膨胀周期,来进行必要的利率调控。因此,在利率市场化的同时,更要强调健全央行的利率调控体系,建立更好的金融市场利率传导机制。
此外,对市场利率也要有一定的监督和自律管理,要有一定的“牙齿”,对市场上出现的个别不正常现象要进行管理。本轮金融危机爆发初期,美联储将政策利率大幅降至0附近,并开始实施第一轮数量宽松,货币条件非常宽松。但当时诸如华盛顿互惠、美联银行等一些濒临破产的银行,通过7-8%甚至高于10%的利率吸收存款,原因是必须千方百计地吸收一些存款来掩盖一下或者说再残喘一下。从宏观审慎和金融稳定的角度,这类做法是有破坏性的。对这类个别现象,要有一定的“牙齿”进行管理。中国的情况也是一样。在亚洲金融风波时期,一些即将垮台的小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及部分信用社,都未经批准高息发行柜台债,目的就是要拖延一段,但这类做法实际上制造了更多麻烦,处置起来难度更大。
可见,利率市场化改革既强调市场化概念和资源配置,又要求有宏观调控,其中涉及一定的经济学知识,一般公众有可能产生一定误解。希望学界能普及一些经济学常识,帮助公众了解这项改革,防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产生一些误解,或者从不正确的角度,提出似是而非的意见。当然,我们会虚心听取各种不同意见。总之,利率市场化改革下定决心很不容易,做好也很不容易。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支持和帮助金融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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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