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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2.0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6-10 12:08    knroman

  9.境外人才商业医疗保险保障。为持南沙人才卡A卡的境外人才在国内合法保险机构投保消费型商业医疗保险,每人每年标准不超过3000元,支持期最长3年。

  (二)高精尖缺境外职业资格清单项目持证人员还可对应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在申报人才选拔项目、人才奖励时作为重要评价参考。

  三、积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推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创新创业、人才选拔与培养、评价激励等方面优化机制,出台配套认可细则和执业办法,允许持有清单内境外医师、工程师、律师、税务师、会计师等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按照相关行业部门执业办法在南沙区范围内执业,提供专业服务。

  四、鼓励用人单位广泛吸引境外人才

  支持用人单位优化境外引才聚才方式和培养机制,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精准服务和支撑。鼓励用人单位设立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等专业技术岗位,对善于解决复杂问题、技术创新能力突出的人才给予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拓宽晋升渠道。

  五、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适时对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及时纳入知名度大、含金量高、认可度好、与南沙区产业发展匹配度高的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持续跟踪清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情况、技术水准、会员水平、从业能力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市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规则》。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的通知》同时废止。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2.0

             2.广州市南沙区高精尖缺境外职业资格清单2.0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8日


关键词:  

         广州    境外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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