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力”馊主意频出 “以房养老”你愿意吗?
信息来源:金融界 2014-08-15 09:39 knroman
试点实施至今,相关利益双方—老百姓和保险公司反应都相当冷淡。记者咨询多家保险公司的济南分公司,他们都表示未听说过此项工作。“没听说公司要开发此项产品,以房养老对保险公司来说是出力不讨好的事儿,所以大家积极性都不太高。”某保险公司高管说。
在济南西部一大型社区,记者随机调查了20位中老年居民,大多数居民对以房养老这一概念不了解,少数“有所耳闻”;而在这少数居民中,绝大多数表示“行不通,以后自己也肯定不会尝试”,仅有一位表示“到时候再说”。设想—以房养老想法由来已久
以房养老概念并非横空出世。早在2003年,已有房产商提出设立“反向抵押贷款”。2004年底,据称保监会有计划在重点城市推出相关寿险品种。2007年全国“两会”上,有人提出以房养老方案,当年上海市曾尝试推行,但两年后被迫停办。2005年,南京也曾率先创立“以房养老南京模式”,最终也是不了了之。
去年9月,国务院提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及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此次保监会试点以房养老业务,也是对去年国务院要求的一次具体回应。专家认为:考虑到以房养老业务的复杂性,在有限范围和有限时间内试点,是一种比较谨慎务实的态度。
之所以选择这4个城市作为试点,保监会的解释是:北京、上海、广州作为一线城市,经济较为发达,保险市场相对较为成熟,老龄人口数量较多,房地产市场容量较大;武汉和北京均已有保险公司投资兴建养老社区,可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和养老社区的结合上开展一些尝试和探索。
民政部有关官员则表示,试点的具体推行对老年人和保险公司都是利好消息,“若试点成功,对于解决老年人养老资金短缺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
同时专家也指出,国外的以房养老以银行发放贷款或房主用银行贷款购买保险年金等方式为主,而此次保监会试点的“以房换保险”不涉及其他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在国际上属于首创。
先例—国外推行多年较为成熟
老龄化并不是只有我国才面临的挑战,一些国家老龄化的到来比我们更早、程度也更为严重。因此,他们的养老体制探索之路起步更早。在很多国家,以房养老已经是成熟、普遍的金融养老方式之一。
美国是以房养老模式的起源地,已有30多年的发展史,到今天已经非常盛行。国际上通常所说的“倒按揭”大多以美国模式为蓝本。
在英国,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国民打算利用房产筹集养老金。由于英国的房子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而且相关金融服务机构在这一领域运作了很多年,操作规范,因此老年人权益比较有保障。
加拿大的以房养老年龄界限为62岁,房屋抵押给银行后获得贷款,但老人可以一直住到去世,由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剩余部分由其子女或其他继承人所得。
新加坡的以房养老又有所不同,只有私人建造的商品住房才能参加倒按揭操作,类似我国的经济适用房的“组屋”则不能参加。
作为世界著名的“长寿之国”,日本的以房养老模式更是花样繁多,政府机关与银行、信托、房地产等民间机构齐头并进,“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以房养老在国外已经较为成熟,但因美国房地产次级贷款风波引发全球金融风暴,包括日本在内,倒按揭模式近年有遇冷之势。因此有专家指出,在目前中国城市的持房率还偏低的情况下,试图加速普及以房养老将会面临不小阻力。
争议—“社保不力”下的“馊主意”?
以房养老概念在我国出现已十余年,之所以未能有实质性进展,与其在我国的“水土不服”不无关系。甚至有人表示,愿望不能替代事实判断,尽管金融的力量不可忽视,但若具体至以房养老则只能断定其“难堪大用”。
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和居民住房落后现状的“严酷现实”下,不少人对在中国推行以房养老持不乐观的态度。
人民网评论员沈晓杰说,作为负责社会福利保障的民政部门,之所以不遗余力地再三要推出所谓的以房养老,最大的背景就是政府在养老保险上的投入严重不足,本质上就是想用老百姓的住房产权来弥补政府养老支出的不足。“要真正解决普通百姓养老金不足的问题,政府和民政部门要做的,不是以房养老这类窥视老百姓荷包的馊主意,而是如何从根本上来提高政府在社会养老保障上的投入。”
网友“小苹果”则称:一套100万元的房产,如果办一个10年期的以房养老,你每月可以领取3700元左右的养老金;但如果办理10年期100万的按揭贷款去买房子,你的月供大约为11636.63元……
而不久前媒体报道的成都“以房养老第一人后悔”的消息,更给这一新生事物泼上一盆冷水:2012年10月,时年79岁的钟大爷与所在社区管理机构签署协议,规定由社区安排人员照顾他的衣食住行、看病就医。协议还规定,钟大爷去世后,房产将过户给社区。两年后钟大爷接受采访表示,自己的生活质量没有得到明显改善,他实际上没有用到社区的钱,甚至自己的钱都很难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