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力”馊主意频出 “以房养老”你愿意吗?
信息来源:金融界 2014-08-15 09:39 knro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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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民政局、发改委、卫生局、人社局等多部门解读了《实施意见》。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后,新建住宅项目须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不能随便拆迁,实行“拆一还一”;此外,养老设施建设还列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对11个区、37个市级涉老部门进行绩效考核。
据民政部门统计,近3年,南京全市因城市建设,拆迁了养老机构70多家,减少床位4000多张,一边建一边拆,建的速度赶不上拆的进度。意见明确,“因公共利益需要拆迁搬离的养老机构应提供相近建筑面积就近帮助其继续经营。”也就是说,“哪个拆、哪个建”、“拆一还一”,没有明确回迁或安置面积时,严禁拆迁养老机构。今后,养老设施将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民政部门全程参与;住宅小区交付时,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产权,一并转交区政府,由民政部门使用和管理。
“以房养老”实施或将成未来养老保障主要趋势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进步,中国老龄化社会的提早到来,一个概念或者说是一个政策应运而生——以房养老。以房养老“也叫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试点业务。
争议不断
然而,“以房养老”这个概念自提出以来就争议颇多,尤其是部分城市此前试点不太成功,人们对“以房养老”一直质疑不断。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讲,坦率地说,“以房养老”仍有很多现实意义。比如,有利于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拓宽养老保障资金渠道等。
“以房养老”阻碍因素
虽然随着社会的进步,“养儿防老”的观念已逐渐淡化,但“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的传统观念却一直影响着这一代老人。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不留给子女,这样的现实,他们一下还难以接受。
以房养老是一个新的政策,新鲜事物的出现要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并接受,是一个漫长而又曲折的过程。房产是重要的公民财产,而“以房养老”在国内又是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公众接受必然需要有一个漫长过程。
以房养老的主要群体是老年人,老年人传统的观念是很难改变的,一方面他们会担心这样的政策是不是真的具有保障性;另一方面,老年人认为房屋是自己留给子女的固定财产;再有一方面,就是现阶段我国才刚刚开始试行“以房养老”,这样的政策究竟是不是真的会让老人获利,这也是需要足够的案例和时间来证明。
政策方面,要合理引导,政策方面需要完善和健全,让老人们放心的“以房养老”,制度和政策的完善需要落实到实处,要让广大受众确实感受到“新政”带来的利益和便利。
未来发展趋势
总的来说,“以房养老”是解决我国未来老龄化问题的有效措施,也将是未来解决老龄化的主流,尽管”被接受“的过程是漫长且充满阻力,但它是有市场需求的,前景是明朗的。相关部门应构建配套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正确引导以真正促进我国”以房养老“的健康发展。
记者调查:以房养老 保险公司对此“不感冒”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7月1日启动试点,如今已经满月。记者上午采访多家险企发现,目前仅幸福人寿完成了产品开发。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指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可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今年7月1日起,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以房养老试点,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试点落地满月,记者走访发现,多数保险公司并未开展此项工作。
“没听说过公司要开发此项产品,以房养老对保险公司来说是出力不讨好的事儿,所以大家积极性都不太高。”某保险公司高管说。
在记者采访的多家保险公司中,仅幸福人寿表示已经初步完成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开发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向保监会提交试点材料。”幸福人寿以房养老项目负 责人赵先生表示,以房养老属于小众产品,没有太多经验可借鉴,“所以具体细节仍需与保监会反复沟通,大家对此都很谨慎。”
观点:应出台扶持政策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庹国柱表示,不能指望以房养老解决养老问题,它只是给养老多一个选择。
“多数老人希望将房产留给子女,仅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人会有接受意向,这就缩小了参与者的范围。”庹国柱说。
除老人长寿、房价下跌因素以外,庹国柱分析称,保险公司还要考虑住宅用地70年年限的问题,“除非政府有具体的措施和政策,在遇到房地产下跌风险时能‘兜底’,否则以房养老很难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