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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银行的竞争还未真正开始

信息来源:《财经》杂志 许维鸿    2014-03-25 21:33    knroman

  首先,互联网技术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在中国加速了利率市场化的节奏,余额宝的成功就基于此。余额宝有些像活期储蓄产品的团购,是互联网把这些零散的资金聚集起来,又不需要像现有的商业银行一样开物理网点儿、做海量广告、雇优秀销售人员。其实,商场购物中心一直是商业银行的优质客户和低成本资金来源,淘宝无外乎就是网上的大商场、巨型购物中心而已。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是零售银行业务领域的经营者,必须依附在实体经济的现金流上生存。

  其次,互联网技术深刻地缩短了融资方和投资方的距离,加速了中国金融市场的混业经营节奏。现在,连计算机技术专家都开始讨论,余额宝6%的预期收益合理性问题了,这真是比任何官方组织的投资者教育活动都要效果显著。其实,在中国金融市场上销售的各类理财产品,宣传自己10%、15%收益的,又何止千万呢?通过信托、项目融资等批发银行投资手段,利用的却是零售银行的融资方资源,这不就是标准的“现代银行业混业经营”模式吗?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金融市场的实际“混业化”被社会发现,互联网功不可没。

  最后,互联网技术颠覆了金融机构风险管控不足的安稳,加速了不同风险评级下中国收益率曲线的形成。由于官办、垄断金融,金融机构间都有着“国有兜底”的潜规则,自然不会投入“大钱”去构建现代金融的风险评估体系。如今各大主流金融机构的合规部门和风控部门,都是拿着监管部门的各类条文来审查业务的技术性风险。

  金融机构的最大风险来自于金融市场价格风险、交易对手方信用风险和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风险。不同信用评级和代偿期限的金融资产,都需要金融机构能有独立自主的定价能力,用专业术语叫做形成“久期”概念下的“利率期限结构”,进而发现不合理的价值洼地,通过买方业务“做多”或“做空”牟取利润。

  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就在于通过价值洼地的准确判断,利用显著降低的交易成本,把投资方和融资方尽可能地对接,真正实现“直接融资”。监管机构和金融中介责任在于构筑交易平台和制定游戏规则,通过类似于存款保证金制度的金融保险安排,鼓励中国金融进一步市场化。若真如此,互联网巨头如腾讯、阿里巴巴进入金融领域,其和传统金融巨头的竞争,也许还没有真正开始。

  作者为西南证券(8.63, 0.08, 0.94%)首席经济学家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传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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