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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成立国家住房保障银行

信息来源:金融时报 卓尚进 张末冬 陈宝树    2014-03-08 17:56    knroman

近几年,我国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王学东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实现“住有所居”的住房保障目标,建议成立国家住房保障银行,主要为“夹心层”住房消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长期、低成本融资,发挥政策性住房金融“托底”作用,弥补商业性住房金融缺位。
  王学东建议,可以将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改造为统一的国家住房保障银行。依托财政部出资来设立国家住房保障银行,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人员、业务、资产、负债整体划转成为国家住房保障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层面上,适时出台“国家住房保障银行条例”,明确国家住房保障银行的职能定位、资金来源、业务范围、公司治理、扶持政策及监管机制,为其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首先,需要明确鲜明的政策性定位,认识到国家住房保障银行为住房保障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政策性住房金融“托底”功能。其次,明确特定的业务范围。一是为“夹心层”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提供长期、低成本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二是为城市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住房改造等提供长期、低成本保障性住房开发融资业务。
  王学东建议,资本金来源可以是中央财政拨付资本金,同时引进中投、社保等战略投资者,增加资本金,而贷款资金可以通过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保留住房公积金强制缴存制度,将公积金统一存入国家住房保障银行,为其提供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此外,应该允许国家住房保障银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并由中央政府提供担保,条件成熟时,赋予其发行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职能,扩大长期资金来源。最后,必须明确国家住房保障银行贷款利率应低于市场利率并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利率波动对“夹心层”的冲击。


关键词:  

         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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