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档案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昆明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05-15 11:38 knroman
6.参保证明1份。自2023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连续参保的证明,参保单位应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7.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2019—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8.《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4)及公示照片(截图)各1份。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职称申报承诺书1份。申报人员须登录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网址:https://credit.km.gov.cn),在“信用服务”—“昆明市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专栏”中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点击“承诺书下载”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
10.教育培训材料1份。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基础知识培训结业证书(档案专业毕业人员无需提供)复印件、2023年或2024年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90个学时证明材料(如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复印件)各1份。
11.业绩成果材料1份。与《评审表》填写业绩相对应的制度规范、培训授课时长、课题(项目)、专利、获得表彰奖励、著作和论文等证明材料。
1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附件5)电子版1份、申报人员电子照片1张,刻录光盘同纸质材料一同报送。电子照片应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电子照片须按照“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该表格及电子照片用于制作职称电子证书,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质量达标。
13.变更岗位证明材料1份。变更同级职称资格的申报人员还须提供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的相关证明(包括合同、单位证明等)及原职称资格证书(或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各1份。
14.劳务派遣相关材料1份。属劳务派遣公司的申报人员,还须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只提供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复印件各1份。
15.推荐报告(附件6)1份。在我市工商登记的外省企业分公司申报人员,须提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推荐报告。
(二)填报要求
1.申报人员填写《评审表》各项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知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结合单位用人实际,明确推荐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并加盖公章;各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用人单位在审核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时,凡是复印件的,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所有纸质材料按照《2024年昆明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7)顺序整理装订,同时认真填写《一览表》,并将《一览表》粘贴在资料袋封面。
4.原则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不接受邮寄。证件、证明类材料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核。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申报
2023年及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须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档案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档案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申报评审材料后,申报系统中3次提出审核意见仍然存在问题的,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的申报材料。
(二)规范审核
各地、各部门在职称申报审核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管理,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规范复查
申报人员对涉及本人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员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复查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向市档案局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七、其他事项
(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需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二)评审工作结束后,只清退评审通过人员申报材料,未通过人员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根据需要做好材料备份工作,勿将非必要原件放入资料袋中。
关键词:
档案专业 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