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水利厅 2024-05-14 18:56 knroman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1.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委托代理机构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含公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云南省水利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省属人才服务机构可在审核推荐后,直接提交云南省水利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提交云南省水利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申报审核时间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完成单位推荐、公示等工作后即可线上申报。申报材料的审核完善工作贯穿职称申报的全过程,请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水利部门及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补充和完善。
(二)个人申报截止时间:6月30日。
(三)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7月7日。
(四)评审会审核申报材料时间:7月8日—8月9日。
申报人员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系统自动生成)及人员名单。需用人单位审核盖章、进行线下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附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说明(附件3、8)。
(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包括技术员证、专业技术初级和中级资格证书)、聘书以及培训(进修)证书扫描件等。扫描件须经用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后签章确认。
(四)《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电子版(附件7,包括盖章扫描的PDF格式和可编辑的EXCEL格式)。由各州(市)具体承办单位和省属各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至电子邮箱:453126906@qq.com。
(五)业绩成果和研究成果。提交公开发表的相关专业论文须指定1篇较新的代表作;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
(六)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的,用人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七)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营业执照等能证明用人单位性质的材料。混合所有制经济单位以控股方确定单位性质,需提供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申报人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等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八)电子照片。申报人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宽高比例为4.5:7—6:7,文件大小为200KB—1M。
(九)2024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十)线上申报材料具体以线上平台出现的必填或选填项为准(带*为必填),相关附件请扫描为PDF格式,单个文件限3M以内。
七、相关要求
(一)规范申报行为
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填报申报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对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2个及以上同级评委会报送申报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报送其他评委会评审。
关键词:
水利工程 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