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安全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4-05-14 18:02 knroman
3.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申报副高级工程师需提供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履现职期间聘书、劳动合同等相应材料须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
4.业绩学术成果材料。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没有署名的诸如制度、规范等文件需由单位提供反映申报人贡献度的证明)、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须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
5.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的,用人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6.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需上传营业执照等能证明用人单位性质的材料、劳动合同等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混合所有制经济单位以控股方确定单位性质,需上传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
7.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需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在本单位进行线下、线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附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说明(见附件3)。
七、工作要求
(一)规范申报行为
申报人员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要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职称评审“黑名单”;取得职称的,撤销职称,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二)切实履行推荐审核职责
1.用人单位职责。用人单位要在申报人员注册个人账号前及时注册单位账号,方便审核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是职称申报审核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把关,要认真审核并提出明确的审核推荐意见。
2.主管部门职责。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真实性和推荐程序的规范性进行复核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推荐程序有问题的,予以驳回。
(三)强化职称申报评审核查追责
关键词:
安全工程 职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