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的通知
信息来源:昆明市财政局会计处 2024-05-14 17:02 knroman
9.其他资质证书证明及专业技术工作证明材料等。
(三)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出具的对申报人员资历条件、学术、业绩成果等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情况,推荐意见,推荐人员产生方式等相关材料,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传PDF扫描版。
(四)委托评审
中央驻滇单位或省外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委托评审函。
(五)其他证明材料
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廉洁证明(含是否存在会计失信违法行为和工作、生活负面情况等内容)、《承诺书》(详见附件1)、《申报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一览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等材料。申报高级会计师还须提供《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上传材料时,《申报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一览表》须同时上传Excel版及经用人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
六、有关事项
(一)申报要求。申报人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申报人员提交材料不能完整证明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扎堆提交影响正常申报。
(二)审核责任。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对推荐行为负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评委会组建单位按照评审专业范围、申报条件、推荐程序和工作要求,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对评审工作组织实施负责。
(三)证书办理及存档。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2024年评审通过取得的高级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需登录网站平台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用人单位需登录网站平台下载打印《职称评审通过确认单》,报评委会办公室盖章后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七、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0871-65836836 0871-65353824
关键词:
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