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4〕47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工商注册地在昆明的外省企业子公司(不含在昆央企、中央在昆单位),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流程,由子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在昆明市工商登记的外省企业分公司,如需在昆明市申报职称的,须提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的推荐报告,模板见附件1);直接从事生态环境工程领域内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等专业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员),或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符合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的职称任职资格。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评委会开评时间为准,不含被批准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1.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2. 申报人员除须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外,须自2023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连续参保,且现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3. 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其申报职称时,学历和资历条件在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增加1年。
4. 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变更系列、考核认定人员除外)。
二、 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2024年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采用网络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网络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182.245.127.25/#/msm/home(以下简称“市信息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和信息填报。网络申报程序详见《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注意:必须通过市信息平台申报,网络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因咨询电话较多,涉及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咨询技术支持人员(联系方式见系统首页)。
生态环境工程中级工程师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6月24日上午9:00—7月5日下午17:00。
2. 纸质材料现场审核: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局、评委会网上初审通过后,按评委会要求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现场审核。本年度将继续采用无纸化评审方式,申报人员系统审核通过后,须将除业绩材料外的证件类、证明类材料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报送评委会审验。
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纸质申报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12日(周末及节假日不收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南路23号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主楼203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丁老师 0871-64152141。
现场审验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力资源工作的同志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自行现场审验材料。
3. 因申报人数较多,请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合理、科学安排好申报时间。从往年申报情况来看,截止日前最后一周申报人数较多,申报非常集中,请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尽量早提交、早申报、早审核,避开报送高峰期错峰申报。
4.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请各参评人员自行查询评审结果。
(二)申报材料
1. 网络审核通过的人员从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按正常大小100%打印,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两份。
关键词:
生态环境 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