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第2号)
信息来源:证券投资基金协会 2018-03-01 15:09 wangxinghu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在第二百八十四条中新增加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九、其他说明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合格证书可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栏目“考试平台”下载。
十、特别提示
(一)个别网站和培训机构谎称可以提供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真题,骗取考生钱财。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考生发现以提供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真题名义行骗,并掌握确切线索的,可以向协会或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二)协会不举办考前培训,不出版考试辅导材料,也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培训或出版相关辅导材料。
(三)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的唯一网址为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官方报名网站(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请考生直接进入上述网页办理报名相关事宜。为防止钓鱼网站窃取考生个人信息,请考生尽量避免在其他网站通过链接的形式跳转到报名网页。
十一、考试报名咨询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列举了考试常见问题及解答,请考生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考生也可通过在线客服咨询相关问题,拨打人工服务电话021-6165112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
1、《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2017年度修订)》
2、《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7年度修订)》
3、《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考试大纲(2017年度修订)》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关键词:
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