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研讨会在京召开
信息来源:保监会 2017-06-08 12:58 knroman
2017年6月2日,由中国保监会支持、中国保险学会农业保险分会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联合主办的“中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中国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陈萌山到会并致辞。会上,中国农科院张峭研究员代表课题组发布《中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研究报告》,中央农办、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的专家发表专题演讲。
陈文辉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07-2016年,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2.16万亿元,年均增速38.83%。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417.12亿元,增长了7倍;承保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7.21亿亩,增长了6倍,玉米、水稻、小麦三大口粮作物承保覆盖率已超过70%。农业保险开办区域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承保农作物品种达到211个,基本覆盖农、林、牧、渔各个领域。农业保险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在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服务农业现代化等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已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亚洲第一;其中,养殖业保险和森林保险业务规模居全球第一。
陈文辉介绍,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以“扩责任、提保额、降费率、简理赔”为核心开展的农业保险产品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主要农作物保险保障水平已基本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部分地区还开展了补充保额型、价格型、收入型以及“保险+期货”“互联网+农业保险”“农业保险+险资直投”等创新,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农户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陈萌山指出,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课题研究,适应了现代农业在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领域的深刻变革,具有高度的战略性和前瞻性,意义非常重大。中央农办一局赵阳局长指出,农业保险是多元化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平衡发展,促进农村要素优化配置的重要途径,对于改革农产品收储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金融司胡学好副司长指出,农业保险放大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下一步要着力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分清责任,推进农业保险大灾风险防范机制,支持保险补贴向规模经营农户倾斜,推动农业保险纵深发展。农业部财务司王晋臣副巡视员表示,要加快构建政府、农民和保险机构之间的利益制衡和协调机制,在路径上推动农业保险保障从广覆盖向更加关注经营主体聚焦,推动从低保障向“保得到位、赔得足额”拓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叶兴庆部长指出,下一步农业政策体系构造中,希望农业保险能够部分替代市场价格支持政策,提供农业融资增信作用。国家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张洪武董事长提出,农业担保与农业保险能够相互促进和互补,要强化国家农担体系与农业保险的合作,共同推动农业新型经济主体发展壮大。
据介绍,《中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研究报告》从农业风险保障视角和国际农业保险发展视野对中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研究。《报告》提出,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是农业保险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产业提供风险保障的程度,是衡量农业保险功效的主要标准,是农业保险政策效果的集中体现,也是反映农业保险“三农”服务能力、现代农业发展护航能力和参与国家农业农村治理能力的一个核心指标。自2008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快速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从2008年的3.67%增长到2015年的17.69%,年均增长率达25.24%。预期2020年我国种植业保险保障水平将增长35.35%,达到10.5%左右,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接近24%。在2030年前后,种植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将提高到16.2%左右的水平,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将超过40%,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报告》同时提出了提高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基本思路。一是要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升同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农业结构性调整等党和国家的宏观战略统筹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地位和影响;二是要正视农业保险保障的结构性和制度性问题,推动《农业保险条例》向《农业保险法》升级,为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供坚强的法律制度保障;三是要全面拓展农业保险功能,将农业保险和农业产业发展更加深入和更为全面地融合,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风险保障需求为导向,扩大农业保险保障需求,提高农业保险保障能力。
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以及保险监管机构、保险公司等方面的代表共280余位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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