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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8.9
注:1.绝对额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2.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3.行业分类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4.本表中国内生产总值总量数据中,有的不等于各产业(行业)之和,是由于数值修约误差所致,未作机械调整;
5.2016年7月国家统计局实施了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本表按新的GDP核算方法进行核算。
表2 GDP同比增长速度
单位:%
年份
1季度
2季度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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