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1号)
信息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2015-01-07 10:41 knroman
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在2015年举行五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两次“期货投资分析”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 18 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参加“期货投资分析”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考试科目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上述两科考试通过后,可报考“期货投资分析”科目。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
四、考试时间
(一)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考试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第一次
|
|
|
第二次
|
|
5月09日
|
第三次
|
5月08日-6月07日
|
7月04日
|
第四次
|
|
9月12日
|
第五次
|
|
11月21日
|
(二)“期货投资分析”科目考试时间
考试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第一次
|
5月08日-6月07日
|
7月04日
|
第二次
|
9月24日-10月23日
|
11月21日
|
五、考试地点
36个考试城市包括: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拉萨(拟定于7月考试)、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考生可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选择参加考试。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七、报名方式
关键词:
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