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为二○一三年十月十九日在深圳举办的「追忆科斯」会议而写的,将会加进《制度的选择》第二章《科斯定律与租值消散》作为该章最后的第十节。)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科斯谢世,神州哀之。他和我在学术上的交往,行内的朋友认为特殊,为此我一中一英地写了两篇追忆文字。科斯比我年长二十五岁,辈份分明。我从来没有听过他的课,互相讨论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了。大家同意而又坚持的是经济学应走的路:重视真实世界,漠视黑板经济。一九六八年初我向他解释分析合约的重要性时,他立刻同意这将会是经济学最重要的发展。对我来说,那所谓新制度经济学只不过是从合约的角度看制度。科斯当年同意要这样发展,可惜今天分析制度的朋友一般不是那样看。
君子和而不同,对经济学问的处理科斯和我有三处不一样,主要是在重点上的。这些分离不是源于各持己见,而是一九六九年我离开芝大后,没有机会跟他日夕研讨,逐步分离,经过了长时日就变为颇大的分离了。一些行内朋友认为要是当年我没有离开芝大,跟科斯一起研讨到今天,经济学会有另一番景象。
交易费用的贡献以科斯为首
先说科斯和我不同的第一方面。我认为他在经济学最大的贡献是坚持交易费用重要。这些费用的存在不是他首先提出,但他坚持,在几篇文章里把交易费用放在中心位置。那是很不容易处理的局限,但科斯有力地示范着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重要的现象改变了。
我不认为在引进交易费用而推出验证假说这方面科斯做得很好。但他开了头,让我继续耕耘,想出了怎样量度交易费用的转变,怎样把交易费用与租值消散画上等号,很多可以验证的假说是推出来了。不管怎样说,我认为以交易费用的转变来解释行为或现象——这个在新古典之后的最重要发展——主要的贡献者是科斯。
假设为零是严重错失
我认为科斯在理论逻辑上的最大错失,是一九六○年他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内提出的今天被称为「科斯定律」的讨论中,假设交易费用是零。该文的重点不是交易费用是零,而是交易费用不是零。然而,他清楚地说:权利有了界定,如果交易费用是零,不管权利谁属资源使用的效果会是一样。我在一九八一年写《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时指出,如果交易费用真的是零,权利界定根本不需要,有没有市场资源使用的效果都一样。这点科斯同意,阿罗也同意。
假设没有交易费用是一个失误,科斯同意,但认为是小错。当年我也认为是小错。但经过多年的继续推敲,这小错变得愈来愈严重,到今天我认为是大错了。可以说,我从今天有口皆有碑的「科斯定律」中学得最多的,不是因为这定律对,而是因为这定律用上一个错误的假设,所以严格来说该定律是错了。同学们想想吧。没有任何交易费用不会有市场——不需要有。市场是因为社会有交易费用或较为广义的制度费用而出现的。
终于想到租值消散
没有交易费用不会有市场。市场的交易费用是些什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知道不少,加上一般老百姓不熟知的法治费用。另一方面,在经济学不可或缺的争取利益极大化的假设或公理下,市场的交易费用一定是在一个指定的情况下,获取利益需要付出的最低代价。换言之,市场的出现一定是为了减低其他非市场的安排而需要付出的另一些交易或制度费用。
关键词:
科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