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社科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2024-05-14 16:59 knroman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在2024年9月进行,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在2024年8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全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中,直接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49号)的规定、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称评价条件和怒江、迪庆州及6个挂牌督战县“定向评审”条件,并取得相应科研成果,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
二、申报程序
2024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业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均实行在线申报,申报人应按要求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hrss.yn.gov.cn/zigl/ 进行申报,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相应评审委员会。
现将简要操作说明如下:
(一)省属单位人员:单位注册账号 →个人注册账号 →个人申报 → 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 → 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 提交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州(市)所属人员:单位注册账号 → 个人注册账号 → 个人申报 → 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 → 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 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 提交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县(市、区)单位人员:单位注册账号 → 个人注册账号 → 个人申报 → 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 → 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 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提交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1. 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委托代理机构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 → 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含公示) →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提交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省属人才服务机构可在审核推荐后,直接提交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2. 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单位注册账号→个人注册账号→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 → 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提交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相关操作使用帮助可查看网站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下载“职称在线申报评审相关操作说明”,相关技术问题咨询系统帮助中心及技术支持。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申报人所提供的成果,指《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规定的成果,不属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请勿提交。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把关,申报人所上传的申报材料必须经过单位审核把关,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材料不得上传。
(四)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需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上级主管部 门推荐。
(五)申报材料包括:
1. 线上提供材料:
(1)申报中级、初级职称需要主管部门、各州(市)人社局开具的委托评审函。
(2)经审核的身份证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获奖证书等。
(3)资历条件、学术、业绩成果公示材料、公示情况说明、推荐人员产生方式及相关材料。
(4)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业绩成果材料。除系统规定应上 传和填写之外,还应按以下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①著作:应上传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和能证明所写章节的前言、后记或其它材料。
②论文:应上传封面页、目录页、版权页及文章全文。
③课题:应上传立项通知、结项证书。
④不涉密的决策咨询成果(若有一项涉密,全部线下报送)。
⑤其它成果:研究报告、内刊和内部资料等。
(5)申报特殊人才评审人员,需由2名同行业正高级专家进行推荐并提交推荐表。
(6)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营业执照等 能证明用人单位性质的材料。混合所有制经济单位以控股方确定 单位性质,需提供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申报人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等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2. 线下材料
所提交纸质材料为两种:
(1)决策咨询成果:请提供与目录顺序一致的决策咨询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目录纸质版、电子版(刻盘)各1份。
(2)代表作:申报高职评审(变更系列除外)人员,提交 代表作一式三份,封面注明:姓名、单位、申报职称等级、论文 题目等信息,论文正文应包括论文所载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对提交的代表作(包 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获得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成果)进行答辩。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未组建社科研究系列初级、中级评审委员会的州(市)、省直单位、各大中专院校等,可按程序委托我院评审。
(四)2024年以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需提供2024年审批的业绩成果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经涂改则视为无效。
(五)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报送时间
(一)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
(二)用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
(三)职称管理(人社)部门复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 。
(四)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五)若评委会审核驳回需要修改的,电话通知本人后48小时内须修改完成重新上报。
(六)请各申报人、用人单位、职称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时间 节点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若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审核的,视为放弃本次职称申报推荐。
(七)线下材料受理:请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6日报送至省社科院职改办(邮寄材料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职改办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办公楼1610室。
联系人:何佳玲、李星、蔡榆芳;电话:0871—64142561。
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871-65836836、0871-65353824、
0871-65862043、0871-63526467、0871-65153779。
信息平台技术咨询 QQ 群:121404604。
附件:《特殊人才同行专家推荐表》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职改办
2024年4月29日
关键词:
职称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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