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班
信息来源:金融范 2021-09-15 19:45 knroman
一、学校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学科,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9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拥有金融学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一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一个,湖北金融研究中心等4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现有9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应用经济学等6个博士后流动站。统计与数学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和统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经济统计、应用统计、数理统计、金融统计、数量经济学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经济统计、应用统计、数理统计、金融统计、数量经济学和管理科学与系统工程(运筹学方向)6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统计学是全国最早设立的学科点之一,承担了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项目,是省级特色学科和(一级)重点学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南地区乃至全国统计学、金融学领域高级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的高校,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的数据分析和金融管理人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决定开设统计学(金融统计方向)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
二、专业及学位说明
1、部分课程设置:英语、统计学、宏观经济统计学、多元统计分析、中级计量经济学、市场调查与抽样技术、金融市场统计方法、证券投资分析、金融时间序列分析、量化投资分析、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大数据技术(专题)等课程。
2、项目优势:可先修学分,学习期满可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课程班结业证书,五年内通过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可申请硕士学位证书,在中国学位网查询;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与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一致,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并在晋级、评职称、出国留学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可以申请博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 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对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培养方式
1、双休日授课(每月一次),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面授。
2、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所在学院向研究生院申请领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成绩合格证》。
3、在五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课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后,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撰写和答辩阶段。
4、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五、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滚动报名,够人数即可开班。
2.报名费用:申请人须交报名费1000元,含报名费、证书审核费、成果认证费、学历、学位审查费。
3.报名材料:申请人报名时需出示并提交如下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彩色扫描电子版一份并交复印件各两份。
②填写“中南财经大学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两份。
③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名时需带同一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三张及蓝底高清电子扫描件。
4.2008年9月以前毕业人员需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对学位证书及毕业文凭进行认证并打印认证证书,未经认证后果自负;
5.录取:预报名学员,经研招办初审合格后,还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学校根据年度接收计划,择优录取,建立学籍档案,取得中南财经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进修硕士学位课程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个人原因而未被接受申请者,报名费一概不予退还。
六、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1.对取得学位课程学习资格者,各专业学院根据申请人意愿采取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在五年内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专业跨度较大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3—5门本科阶段主干课,且考试成绩合格。
3.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员在通过我校的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后,由我校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加盖湖北师范大学的钢印、红印、校长印)。
4.学习期间,外国语(限英语、俄语和日语)须通过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七、其它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处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报考咨询和联系方式
黄老师:13146147155(微信)
在线咨询QQ:2993629653;邮箱:sunnyeager@126.com
在线咨询QQ:861415777;邮箱:haiying606@163.com
关键词:
金融硕士